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www.ovfbx.com/xxgkAnnualReport/yearReportDetail/?branch_id=54014be15837eedf9b7dd179&year=2022)下载。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太和县人民中路46号政府楼5楼,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62285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和安排部署,践行“深实严细久”工作标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深化政务公开、加强网站管理、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民生保障工作中的“稳定剂”“助推器”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积极主动运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传播人社声音、讲好惠民政策。我局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2条,公开内容涉及政策法规、重大决策公开、规划计划、机构领导、应急管理、规划计划、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运行、招标采购、精准脱贫、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等方面,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实效性、严肃性。2022年收到网友咨询件16条,办结16条,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太和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把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明确公开内容、更新时限,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工作流程。
(四)公共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太和县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栏,不断增强信息工作透明度,及时更新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举办全局公文培训班。根据政务公开考评方案,制定我局责任科室分解表,结合县政务公开检查通报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2022年,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各级工作考核和广大社会评议,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都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更新速度有待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工作创新性有待加强。下阶段,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依托省、市、县政府第三方政务公开评估工作,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做到定期巡检,以整改报告为抓手,提升信息更新效率及质量。二是加强典型经验学习。向省、市、县政务公开优秀单位学习,不断优化调整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突出针对性、易用性和可操作性。探索标准目录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推进标准目录的有效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太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 1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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