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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水务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03-21 16:45 浏览次数:5321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县水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健康东路13号;联系电话:0558—8622034;传真:0558-8622086;电子邮件:th8622034@163.com;邮政编码:236600)。

一、工作情况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是太和县水务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构建服务型政府,拓宽与群众沟通渠道,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省、市、县工作部署,县水务局多措并举、推深做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累计在公开政务信息155条,完成人民网、县长热线、部门信箱网友信件答复27件,办理信访案件8件。

(一)注重加强组织领导

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李和斌为组长、分管副局长方家民为副组长,相关各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全面推动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水务局组织编制并发布了《县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主动公开的形式、范围及工作程序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程序。组织编写并发布了《县水务局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完善栏目内容。同时,做好监督保障工作,局属二级机构及各股室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合办公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三)规范公开工作落实制度机制

县水务局认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受理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政府开放日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制度保障,落实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组织编制完善了《太和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地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全面提高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组织对照《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分类,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8年县水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条。重点领域公开内容包括河长制工作、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来源、分配情况和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管理、来源、分配情况。

(二)公开形式

按照“规范、实用、简便”的原则,静态公开与动态公开相结合,将重大事项、办事程序、相关制度等相对固定的内容通过公示栏定期公开,为公民、法人提供便利,并及时将重大事项进展的最新动态通过动态栏、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让公众及时了解,为公民和法人提供便民服务,并接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水务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要求。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五、收费、减免情况

2018年,县水务局没有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便捷开展。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加深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县水务局实际,全面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有序、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