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水利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和县健康东路13号,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62203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县水利局共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信息287条,调查答复县政府交办网友咨询件37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方面,今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已按时予以回复,有效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方便了群众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查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19年,太和县水利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网站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完善监督保障制度,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打造服务性政府,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程度。逐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完善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做好局政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配备两名信息员负责信息平台信息更新及日常维护工作,针对第三方测评问题反馈,及时对照清单全面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提高信息发布的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10
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8
-2
6
行政强制
5
-4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也有了明显提高,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有些信息没有及时进行发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工作程序不够规范,存在信息目录分类杂乱,信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有待加强。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股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健全机制,规范运行。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财政资金、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规划、其他权力、网上政务服务、政策解读、监督保障等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自作出处罚决定或检查结果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招标采购、新闻发布、回应关切等按规定及时公开。
(三)强化落实,提升水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加强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充实,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太和县水利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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