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太和县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太和县水利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和县健康东路13号,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62203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3条,公开内容涉及机构领导、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应急管理、规划计划、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行政权力运行、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方面。参与政风行风热线2期,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查答复县政府交办网友咨询件87条,其中12345市长热线45条,县长(部门)信箱42条,信件已办结87条,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根据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及时受理、精准回复。2020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已按时予以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太和县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使该项工作在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充实和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牵头办理政务公开工作事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二是确保网站信息发布质量。要求局各单位各股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谁出问题谁负责”的要求,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全力做好政务网站内容保障。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按照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明确各股室工作职责,确保了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做好日常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中,各股室拟制公文时,在拟稿封面上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二是抓好问题整改。针对测评反馈问题,及时安排了政务公开工作具办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组织相关股室找准问题,深入开展了自查,研究整改措施,按照整改时限抓好整改提升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5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还有待提高,还需深入了解群众需求。三是个别干部对政务公开认识不到位,不能及时提供公开信息。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二)强化培训学习力度。积极安排政务公开具办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培训学习活动并组织我局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三)加强督导检查力度。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政务公开具办人员进一步履职尽责,针对测评反馈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落实,通过定期的信息整改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强督查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太和县水利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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