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庙镇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赵庙镇
发布时间:2020-01-16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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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9〕43号)要求,现将赵庙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赵庙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太和县赵庙镇人民政府,邮编:236633,联系电话:0558-836100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赵庙镇人民政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2019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40条。
成立了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秉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部门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党政办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党政办为日常办事机构,承办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业务,充分做到组织有保障、责任能推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时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镇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二是通过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先锋网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审查方面,我镇严格按照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发布的信息合法、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畅通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交流渠道,增强互动,我镇积极扩宽宣传渠道: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太和县人民政府”平台,我镇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所有信息在太和县门户网站上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分类公开;二是在网站互动交流平台上,及时受理关于赵庙镇的“乡长信箱”及“县长热线”,办结率100%;三是设立公开专栏,主要围绕经济建设、社会事业、政府自身建设、场镇建设和管理、文化体育及重大活动、环境保护、教育卫生、节能节水等社会公众关心和政府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公开,在镇人民政府政务专栏张贴公示栏公示村支两委换届选举信息,新农合、新农保收缴、计生、农房建设、低保等信息。利用电子显示屏,及时更新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通过网站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建立了相应的监督机制,保证监督力量到位,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自查与他查相结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镇2019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40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工作动态类信息、通知通告、组织机构类信息、政策文件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统计信息类信息、人事信息类信息、williamhill中国
类信息、应急管理类信息、财政信息、镇村建设类信息、社会救助类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包括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微信公众号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756条。主动回应17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5 | 2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0 | -5 | 31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 | 0 | 13 |
行政强制 | 6 | -1 | 2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3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不多;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三是宣传手段还不够丰富;四是在政策解读方面做得不够。
(二)改进措施
1、我镇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断提高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不断补齐工作短板,确保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2、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力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带领各村各站所认真学习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动员各成员单位在起草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及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文件的同时,同步起草配套解读材料并及时公开,弥补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政策解读工作差距。
3、加大对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真实、全面、及时,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4、扩大宣传,拓宽公开渠道,让社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