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现将赵庙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赵庙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太和县赵庙镇人民政府,邮编:236633,联系电话:0558-836100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赵庙镇人民政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2020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62条。
成立了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秉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部门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党政办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党政办为日常办事机构,承办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业务,充分做到组织有保障、责任能推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时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镇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二是通过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先锋网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审查方面,我镇严格按照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发布的信息合法、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畅通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交流渠道,增强互动,我镇积极扩宽宣传渠道: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太和县人民政府”平台,我镇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所有信息在太和县门户网站上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分类公开;二是在网站互动交流平台上,及时受理关于赵庙镇的“乡长信箱”及“县长热线”,办结率100%;三是设立公开专栏,主要围绕经济建设、社会事业、政府自身建设、场镇建设和管理、文化体育及重大活动、环境保护、教育卫生、节能节水等社会公众关心和政府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公开,在镇人民政府政务专栏张贴公示栏公示村支两委换届选举信息,新农合、新农保收缴、计生、农房建设、低保等信息。利用电子显示屏,及时更新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结合我镇实际,按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上报制度、政府信息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保密审查责任,规范审查程序,对因未审查或审查不严导致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形成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二是严肃纪律,强化责任。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在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坚持依法管理,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定期考核,及时反馈。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效能建设。实行“一周一更新、一季一自查”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发布监测,对省市县政务公开办及第三方监测结果进行全面梳理,反馈给相关科室,提出明确要求,整改完善情况纳入监测重要内容。四是接收评议,公正公开。我镇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工作,促进各级行政机关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坚持群众参与、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具体评议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是否有力、政务公开制度是否落实、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准确、公开形式是否便捷有效、方便公众获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为民服务效力。五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2020年我镇未发生违反此制度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工作动态类信息、通知通告、组织机构类信息、政策文件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统计信息类信息、人事信息类信息、williamhill中国 类信息、应急管理类信息、财政信息、镇村建设类信息、社会救助类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包括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微信公众号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651条。主动回应13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由于部分信息没有及时更新,存在发布间隔时间略长或者集中发布现象。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够。
针对上述现象,街道将进行积极改进:一是加强工作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完成信息公开工作,需要更新的信息做到及时更新,确保时效性。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开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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