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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庙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赵庙镇 发布时间:2023-01-20 08:50 浏览次数:501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网站下载(//www.ovfbx.com/xxgkAnnualReport/yearReportDetail/?branch_id=54014be15837eedf9b7dd17e&year=2022)。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赵庙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太和县赵庙镇人民政府,邮编:236633,联系电话:0558-836100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镇在县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01条。其中: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公开制度1条、文件和政策解读3条、本级政府文件3条、公共服务清单1条、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6条、乡村振兴3条、交易公告8条、中标成交公告7条、乡镇活动41条,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公共法律服务、救灾领域、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社会保险领域、义务教育领域等12个模块领域,发布信息427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2年度部分惠民资金发放情况:五保户生活补助2652146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0065588元,计生特扶81600元,农机具购置补贴510290元,抚恤(优抚)补贴2471526元。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镇结转上年度受理政府依申请公开0条,已办结0条,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的赵庙镇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由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镇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保障等工作。同时,制定了信息公开发布审核、保密审查、主动公开、统计的实施办法,严把公开内容,严格落实了“责任到部门、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是及时更新维护平台信息。在县政办的指导下,我镇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认真组织收集各部门资料,及时公布更新各栏目信息;对于本年度新增加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我镇积极主动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镇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赵庙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批程序和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信息员负责公开工作的收集、审核和发布,并积极参加县政办业务培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严格规范按照流程和时限要求发布。

(五)监督保障

 一是成立政务公开考核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对照《太和县乡级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中的责任部门,由各部门所属业务的具办人担任小组成员。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强化督查问责。

二是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切实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

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2年赵庙镇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案件;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动公开内容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还需进一步细化。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如征地拆迁、土地供应、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信息公开,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距离。二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我区各单位的政策解读没有做到“应解读、尽解读”,解读文件数量较少,解读形式过于单一。下一步我镇将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明确工作职责,提升业务水平,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扩大公开范围,严把公开质量,力求达到群众期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