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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集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宫集镇 发布时间:2023-01-19 15:29 浏览次数:469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太和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宫集镇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和县宫集镇人民西路路北,联系电话:0558-8481001 邮编:236652)。现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宫集镇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多方式深入推进,保障政务公开效果最大化。立足工作实际,优化工作方式方法,定期召开会议,主要领导听取工作汇报并安排部署工作容,具办及时主动公布社会、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640条。其中政府文件3条,决策公开3条,政策解读5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4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9条,应急管理16条,回应关切16条,监督保障7条,其他等领域577条。通过“县长信箱”、“部门信箱”答复4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镇没有受理政府公开申请情况,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上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严格遵循“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对政府信息予以严格把关,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坚决杜绝涉及隐私、身份泄露等现象发生。突出重点领域公开,坚持“便民惠企、公众参与、全面实用”原则,及时、主动、全面、准确公开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四)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建立保密审查机制,提高政务公开具办人员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法律知识熟悉度,严肃追究责任,形成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2022年我镇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建立考核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发布《宫集镇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党委书记牵头、宣传委员分管、党政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按照《太和县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要求,积极推进社会评议,听取群众意见,提升公开质量,2022年我镇未发生违反社会评议制度的情况。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并每月形成业务总结。根据上级考核事项,细化公开内容,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并按照第三方测评机构网上测评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全县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镇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其中政策文件数量偏少,政策解读方式较为单一;二是信息公开流程不够规范,未能及时跟进新要求,出现错敏字等现象。

(二)改进情况

一是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全链条制度体系,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提高政务公开便民惠企的实效。主要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围绕重大决策、惠民措施等公众关注的重点领域政策公开各类政策解读,开展部门解读、负责人解读、图片解读等形式提高解读质量;二是及时准确的发布信息,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