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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粮食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9-03-20 10:34 浏览次数:4005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公布太和县粮食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数据、依申请公开数据、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复议和诉讼情况、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粮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和县镜湖中路105号;邮编:236600;电话:8624041)。

一、2018年度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安排,确定专人,明确分工,“谁主管、谁负责”,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不断更新、充实、完善栏目内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遵循便民原则。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利用各种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如实及时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

 二、主动公开数据

2018年度太和县粮食局先后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6条,其中:县政府网站采用57条,县先锋网采用9条。

三、依申请公开数据

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制订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等办理程序做了明确规定。自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以来,尚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2018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一律免费提供政府文化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被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县粮食局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和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公开形式、公开时效性、便民措施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等。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加强管理,完善措施,切实加以改进提高。一是进一步加大学习和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完善发布体系,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太和县粮食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