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9〕43号)和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太政办传〔2021〕4号文件要求,现将太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太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安排,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各项内容,努力构造勤政高效政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以及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信息公开办公室,下辖2个人,王立振任办公室主任,张林办公室成员。同时,要求局属各股室、各单位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信息上报工作。一年来我局深入学习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皖北首位、安徽十强”发展目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我局以公开、便民、标准、规范、高效为基本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2.健全公开制度。政务公开是体现政府民主的一项工作,目前已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我局高度重视,1月3日制定《关于做好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3.优化信息公开形式
坚持“便民惠企、公众参与、全面实用”原则,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决策和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放管服”改革、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财政信息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除涉及国家、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决策项目批准、实施全过程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4.拓宽信息公开平台
2020年,我局公开各类信息533条,电子化率100%。
2020年太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条数 |
条数 | 电子化率 | 备注 |
533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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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太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统计)
5.提升信息公开质效
定期检测查摆问题,总结梳理政务公开阶段性的难点堵点和问题不足,2020年我局共举办3次全局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一对一”培训等多种形式。强化日常监测,我局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内容的发布和监管,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的权威性、精准性、时效性。
(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太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修订依申请公开有关工作制度,从咨询、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和归档六方面对依申请公开进行规范,确保全县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及时。2020年,我局未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县(市、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及时下发至我局各股室、各单位,确保公开目录更新规范、平台升级到位。坚持“便民惠企、公众参与、全面实用”原则,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决策和执行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除涉及国家、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决策项目批准、实施全过程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受理县长(部门)信箱信件17条,信件已办结17条,办结率为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督促问题整改。定期检测查摆问题,总结梳理政务公开阶段性的难点堵点和问题不足,及时反馈至局属各单位、各股室,专人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整改成效。二是加大培训力度。2020年我局共举办3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一对一”培训、专题培训和驻场培训等多种形式。三是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太和县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两方面在全县各乡镇、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2020年我局未发生违反此制度事件。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
2020年我局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会议,传达省、市政务公开会议精神。同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认真学习新《条例》及省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4 | 0 | 6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 | 0 | 1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5 | +80 | 23 |
行政强制 | 1 | +2 | 2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468.7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监督力度不够强、自查评估工作需改进等。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认真加以解决,力争公开工作更标准、更规范,为人民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服务工作,在2020年取得更大的进步,下一步:
1.做好信息安全工作。认真学习《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准确。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定期进行信息栏目自查评估,从自查整改周期、自查整改方式和自查整改要点着手建立自查整改长效化工作机制。并对信息来源进行严格审核,对涉及政府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进行筛选,已发布的敏感信息及时删除。保证信息更新的规范性、及时性,提高信息工作管理水平。
2.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政务公开是单位对外窗口,反映单位整体形象,信息内容时要高度重视文字和图片质量,既要注重及时性、可靠性,又要注重信息公开的艺术性和可视性。
3.多方位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地搭建多元化信息公开平台,多渠道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力争形成以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主,以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信息公开平台为辅的公开格局。
4.同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融合发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建立政务新媒体联络员制度,统筹做好全县政务新媒体的内容保障、安全防护和日常监管工作,利用新媒体及时发布最新政策,正确引导舆论。县信息办及时反馈不当表述和错误内容,确保发布内容及时、完整、准确。协展,提升政务新媒体网上办事效能。
5.强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推广。按照国务院相关部门出台的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指导文件要求,稳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贯彻落实工作。围绕基层政务重点工作和企业群众创业生活的热点难点,规范涉农补贴、城乡规划、税收管理等领域的公开目录、发布程序和信息内容,立足县域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实践,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太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和县文化中心,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624539)。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