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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洪山镇 发布时间:2020-01-21 11:21 浏览次数:2116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洪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2020年工作思路六个方面的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洪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电话:8405001)

2019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本着“实事求是、政务公开"的原则,把政务公开与政府各项工作联系起来,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增强干部队伍素质,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洪山镇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太和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将能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2019年我镇主动公开信息304条。

图片1.png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公开的内容方面,只要不涉密的和按规定可以公开的,力求全部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政府领导、人事信息、政策文件、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政府会议、依法行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乡村建设、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计划生育等。

 图片2.png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明确思路和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注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更好的促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报送、网上案件办理等工作的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站。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设立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栏目,及时维护更新政务信息。二是认真做好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采取形象化、直观化、图文结合的方式展现我镇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五)监督保障

      镇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镇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亲自主持召开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把重点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各站所及责任人,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力度进一步加大。我镇明确了各部门、各社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进行信息收集,并统一上报至党政办,并由分管领导审查,进一步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4个职能科室业务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了洪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镇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副主任朱凤祥负责,成员有张路、徐凌燕两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5

 2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0

-5

 4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10

行政强制

 6

 -1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6

8.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对新《条例》部分内容的理解不深不透,对是否属于政府信息、能否公开、公开到何种程度的把握不够精准。二是受编制所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兼顾其他工作,有时信息发布不够及时。

     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增强各级干部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质量。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履职能力,依法合规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透明、高效、规范。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自查,及时补差补缺,全力推动全镇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