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 信息浏览
太和县自来水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1-19 10:53 浏览次数:1935 字体:[ ]

太和县自来水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30号)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自来水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自来水公司信息办联系(地址:光明路与民安路交叉口路北,电话:0558—8624343,邮编:2366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在住建局和公司领导的指导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成立以主要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实行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工作。我公司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加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在做好信息发布同时,加强督促、监督工作,建立和完善发布规范和考核制度,将检查或考评结果纳入年度效能检查工作,让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单位未收到要求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内容,拓宽渠道,提高政府信息质量:一是公司文件流转签发及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保密审查流程进行,由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核后,方可公开。二是做好保密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涉密计算机,采取专机专用,专人管理,密码进入的管理方式,杜绝失泄事件发生。三是进一步完善健全互联网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上网信息的审核把关。

公司完善供水营业大厅布署,将公司服务信息和工作动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公司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开,使窗口设施更方便群众办事,全年累计共接到并回复留言30余次,回复率100%,群众满意度100%。利用自来水公司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相关公开信息。根据用户需求,可免费提供用水动态信息、用水常识信息、停水信息、查询缴费等多项服务,搭建供用水双方联系桥梁。健全供用水双方信息沟通平台,建设公司网站,实行专人管理,用户可在网站上随时找到需要的服务信息。与县电视台建立了合作关系,推送线上办理业务流程及其他对外告知的公开信息。

平台建设。

我单位通过政府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及自建新媒体账号(微信公众号及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及时宣传和公开。

2021年,我公司通过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发布信息157条。同时,积极开展便民服务进小区及宣传进企业等活动。在活动中,我公司向公众宣传了便民服务信息,介绍了居民特别关注的水价、水质、水压等用水问题。

(五)监督保障。

由信息公开专员进行需要公开事项办理,同时需要公开的新媒体信息,由上报科室审核后,通过相应平台发送,同时报主管领导审批。保证消息达到预期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63.17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学习,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积极参加县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会议,组织人员到政务公开办公室学习。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健全监督制度,从思想上提升工作人员对该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认识,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度,层层落实工作,并将工作结果作为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提高信息公开及时性和创新性,主动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掌握政务公开方法,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对照基本目录,定时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同时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基本目录,逐条完善整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