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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浅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清浅镇 发布时间:2022-01-19 15:10 浏览次数:3221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清浅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005县道清浅镇中国石化北侧,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3320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清浅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清浅实际,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拓展深化公开领域,持续推动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清浅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文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清浅镇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等,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指导、有约束、有实效,突出抓好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的公开。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围绕财政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社会救助、回应关切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突出信息公开实效和质量,规范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工作情况,2021年共计公开信息789条,其中规范性文件有207条,工作动态268条,其他信息2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清浅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了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党政办组织实施”的原则,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建设。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兼职人员,确定1名具办人员员,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县长信箱回复工作。二是及时全面公开信息。对照乡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制度等,全面及时的发布信息。突出公开重点,把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三是常态化落实信息检查。按月、按季检查信息发布情况,杜绝僵尸栏目,保证信息发布有效性和时效性。加大对错别字、不规范用语和个人隐私的排查整改力度。四是定期召开涉及部门工作交流会,营造全镇参与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2021年清浅镇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发布的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与考核制度要求,及时更新清浅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调整公开目录,对新的目录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对不符合的目录进行撤除,充分发挥好政府网站的作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

2021年,清浅镇强化监督机制,确保公开到位。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政务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信息发布前,严格审核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敏感词等内容,注重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党政综合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村和镇全体干部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规范各项流程操作,做到基础资料全面、真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2021年,未设计社会评议,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镇有序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缺乏公开意识,工作存在脱节现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格式需进一步规范化,发布的个别信息存在格式不一致,排版也不尽相同。三是政策解读领域信息公开篇幅较少,缺乏相关高质量政策解读。

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已及时的采取相关举措整改到位。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提高镇直各单位信息公开的意识,加强镇直各单位之间的信息对接,确保镇直各单位积极主动按时提供信息,形成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的整体合力,营造浓厚的信息公开工作氛围,提高公开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将信息公开工作抓细抓实,不断提高清浅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增加政策解读篇幅,拓宽公开范围。主动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升本级政策文件解读的质量,深挖本级政策文件解读的深度,加强人民群众对规范性政策文件的理解影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