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和县环城南路64号,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625928,邮箱:taiheshenji@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局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推进审计领域信息公开。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太和县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21年度我局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行政权力运行情况,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做好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监督保障专项工作。积极做好日常信息发布,2021年全年发布信息248条,其中审计公开20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6条、回应关切9条,回复网友留言10件。相关专栏均能正常维护发布信息,切实发挥作用;紧紧围绕审计法律、法规、政策等内容,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发布政策解读16条,其中上级政策解读6条,负责人解读2条,其他解读8条。
同时针对中央八项规定执行、部门财务执行规范等社会热点及人民群众集中关注的热点信息,我局共发布主动回应类信息4篇,互动回应类信息5篇,及时准确回应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表现形式、单位内部控制、部门财务执行规范等热点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做好信息保密审查。我局政府信息管理有序,实行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责任,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抓手,充分发挥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务网站运维能力,不断提高各项栏目建设水平,认真做到主动作为,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2021年我局及时制定更新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召开工作推进会,强化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县政办组织的业务培训会,推动整改落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稳中求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公开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严把审核关,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面向社会的群众意见征集发布较少。今后我局将及时开展对社会公众意见的征集,并扩大宣传范围,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的透明度。3.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提高。对部分公开栏目内容理解不够准确,致使部分信息未能规范公开。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持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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