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的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大庙集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任务,主动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动统计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镇主动公开了统计有关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机构设置、行政权力运行、行政执法、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752条,增长8.53%。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镇没有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把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在局信息公开推进会上集中学习贯彻新《条例》,各专业人员开展自主学习宣传。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区政务公开办网站集约化建设统一安排,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集约化改版升级,进一步优化了信息公开网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立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互动交流、新闻发布等栏目。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对区政务公开办测评中的扣分项,逐项落实分解,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通知》(阜政办秘〔2019〕35号)文件要求根据人员和分工的变动,强化人员力量配置。适时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4次,传达学习市县政务公开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研究部署全镇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 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174.3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
予
公
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无
法
提
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
处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
未审结
总
计
尚未审结
总 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频次和深度不够,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偏少,针对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主动回应不够等;二是公开方式比较单调,主要以文字形式公开,缺乏用图表等其他公开方式;三是公开内容不够宽泛,主要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其他统计工作动态及亮点公开较少。
改进措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高政府信息质量;二是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增强统计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三是不断丰富公开的方式和内容,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统计工作动态;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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