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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太和县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太和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1-01-20 08:51 浏览次数:1428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太和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太和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太和税务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阜阳市太和县人民南路20号,邮编:236600,电话:0558-8692566)。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0年,太和税务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税收政策公开情况。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的冲击,总局出台了一系列助力复工复产和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县局及时进行宣传和解读,集中公开新出台的减税降费、促进创业创新、保障民生等相关政策措施,引导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二是税收执法公开情况。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行政处罚等信息,编制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是纳税服务公开情况。及时修订并在网站上公开办税指南,涵盖14大类,共计242个办税事项,积极宣传纳税人权利义务。

四是内部管理公开情况。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决算及相关文字说明,包括收入支出预算表、收入支出决算表等。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制度、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太和县税务局保密审查委员会及时对应公开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解责任,做好衔接,对网上公开内容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由信息提供人、分管领导、发布人层层把关。2020年,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公开范围,使得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得到进一步分解和明晰。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省局、市局税务网站建设的相关要求,推进太和税务外网网站规范化建设工作,继续强化其作为推行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准确的对外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保密工作和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对外开展政策宣传。2020年,太和税务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789条,内容涵盖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拓展了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增加网站发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环节,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解责任,做好衔接,对网上公开内容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由信息提供人、分管领导、发布人层层把关。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教育培训项目,通过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的形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辅导,增强各部门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61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3

-4

66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6

591

行政强制

4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2696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认真做好历次考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021年,太和县税务局将以深入贯彻《条例》为契机,根据考评反馈的问题,按照局领导批示,组织相关部门找准问题,深入开展自查,明确责任部门,找准薄弱环节。发现县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公开不及时,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县局办公室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同时结合太和税务工作实际,主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网站改版升级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国家税务总局太和县税务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