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太和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太和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太和税务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阜阳市太和县人民南路20号,邮编:236600,电话:0558-8692566)。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0年,太和税务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税收政策公开情况。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的冲击,总局出台了一系列助力复工复产和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县局及时进行宣传和解读,集中公开新出台的减税降费、促进创业创新、保障民生等相关政策措施,引导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二是税收执法公开情况。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行政处罚等信息,编制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是纳税服务公开情况。及时修订并在网站上公开办税指南,涵盖14大类,共计242个办税事项,积极宣传纳税人权利义务。
四是内部管理公开情况。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决算及相关文字说明,包括收入支出预算表、收入支出决算表等。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制度、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太和县税务局保密审查委员会及时对应公开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解责任,做好衔接,对网上公开内容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由信息提供人、分管领导、发布人层层把关。2020年,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公开范围,使得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得到进一步分解和明晰。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省局、市局税务网站建设的相关要求,推进太和税务外网网站规范化建设工作,继续强化其作为推行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准确的对外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保密工作和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对外开展政策宣传。2020年,太和税务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789条,内容涵盖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拓展了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增加网站发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环节,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解责任,做好衔接,对网上公开内容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由信息提供人、分管领导、发布人层层把关。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教育培训项目,通过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的形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辅导,增强各部门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261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3
-4
66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3
-6
59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2696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认真做好历次考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021年,太和县税务局将以深入贯彻《条例》为契机,根据考评反馈的问题,按照局领导批示,组织相关部门找准问题,深入开展自查,明确责任部门,找准薄弱环节。发现县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公开不及时,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县局办公室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同时结合太和税务工作实际,主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网站改版升级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国家税务总局太和县税务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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