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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阮桥镇 发布时间:2023-01-18 09:33 浏览次数:505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太和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网站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阮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太和县阮桥镇人民政府,电话:0558-8433001,邮编:23665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阮桥镇政府不断加深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截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4条。其中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3条,决策公开类信息4条,应急管理类信息7条,政府会议类信息61条,回应关切类信息7条,其他等领域502条。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公布申请条件、范围、方式说明,公开受理部门信息(包括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对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2022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阮桥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同时,阮桥镇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明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不断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流程,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为更好开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明确了责任分工,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配备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审核和发布,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保障。

(五)监督保障

、落实保密审查责任,规范审查程序,对因未审查或审查不严导致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形成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二、学习贯彻政务公开会议精神。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整改培训会、公开座谈会等会议;三、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小组成员,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动有序;四、优化社会评议。通过问卷评议、网上评议等方式开展社会评价,了解社会公众对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满意度。五、工作考核。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公布的信息进行定时抽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积极与县政府公开办进行工作对接,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考核,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无误性。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要求,我镇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2022年我镇未发生违反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

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阮桥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自查整改,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网站栏目自检自查,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细化具体措施,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镇目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交流不够,部分信息存在更新内容不完善的情况;二、政策解读不够是生动、有趣,政务公开具办人员专业技能还有待进一步进行提高。

改进情况:一、由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多组织政务公开的推进会,让镇直各部门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同时也加强了政务公开具办人员和镇直各部门的交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二、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加强与其它单位的学习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