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阜阳市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总结
2020年,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阜阳市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等,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决策和执行公开、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2020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根据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以围绕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为要求,遵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2020年,我局及时公开信息823条,涵盖了生态环境质量、环境执法、重大决策、决策部署落实、行政权力运行、新闻发布、污染综合防治等等栏目信息。其中牵头起草规范性文件两份,分别是《太和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试行)》《太和县2020-2021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方案》,送法制审核及时报请县政府印发。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局未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对环评审批、政策解读、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质量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便于广大群众了解生态环境等相关信息。在局内部管理方面,明确了各股室、站、队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我局未单设网站,2020年积极对接县政务信息办,不断修订和更新我局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定期对各栏目检查,及时催促相关业务股室更新信息,确保信息更新及时。
(五)监督保障。一是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二是加强培训,多次参加了县政府集中培训,局内部也组织了各内设股室和二级机构人员的专题培训,学习了法律法规规定,对局需要公开的事项逐项指导实施,确保政务信息全面公开。三是细化完善公开栏目,按要求不断修订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目录,定期对各栏目检查,催促信息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事业性收费
采购项目数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一)予以公开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取得了长足进展,公开工作较为顺利,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及时;二是公开信息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多样化;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还有待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措施。一是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强化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二是促进公开方式多样化,因生态环境工作庞杂,还需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面。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信息制作和发布,实施工作奖惩,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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