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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总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胡总镇 发布时间:2021-01-18 10:13 浏览次数:2674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胡总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胡总镇坚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做日常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每季度都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第三方检测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予以更正补充,坚决做到应改尽改。2020年,胡总镇在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础上,做好新增13公开领域编制工作,全年共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0条,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围绕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加强了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推进了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强化公开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总体规划、指导监督以及组织实施,明确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全面研究部署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分管领导统筹抓,牵头部门具体抓,职能部门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公开程序规范。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认真学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围绕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流程、载体和制度等方面,制定操作规范和具体发布要求,定期组织测评考核评估。三是强化公开渠道丰富。积极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立体化公开发布网络。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主平台”,坚持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和社会最关注的热点作为重点,及时更新社会保障、经济发展与规划、依法行政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我镇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要求,加强了对公开信息审核把关力度,确保公开信息无涉及隐私等现象发生。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条例》有关内容,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县政府统一公开平台,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开展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0年,我镇及时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内容,扩大公开范围。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党委书记牵头、镇人大主席分管、党政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的工作格局。制定了规范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内容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

我镇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会议,传达省、市、县政务公开会议精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同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新《条例》及省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对照新《条例》,结合乡镇各部门在政务公开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整改工作。认真做好县第三方定期开展的月度抽查、季度监测反馈清单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5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0

行政强制

 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15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1.公开内容不全面,质量不高。2.第三方检测发现问题还较多。3.信息公开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程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认真学习《条例》等相关政务信息公开文件。做到公开内容全面、公开质量提高。二是认真整改,加强信息发布的审核,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三是密切协同配合,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协调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公开内容,加强沟通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