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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集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赵集乡 发布时间:2023-01-19 21:37 浏览次数:538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赵集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和县赵集乡人民政府,电话:0558—8251001,邮编:2366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赵集乡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的文件内容和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履行工作职责,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会议,主要领导听取分管领导工作汇报并安排部署工作内容,及时主动公布社会、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赵集乡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布各类政府信息。2022年我乡主动公开信息共计939条,切实做到全面透明公开,其中,回应关切34条、监督保障19条,通过“县长信箱”、“部门信箱”答复信件7件,均已办结,政策文件发布7条,政策解读8条。同时社会救助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等12个相关领域基层信息全部更新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赵集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乡加强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了领导责任机制,充分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更好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我乡及时、主动、全面、准确公开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规范,提高了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

我乡一直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安排分管领导指导,具办人员来落实,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化。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会议,强调当前工作重点,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重点,同时严格按照规范审核制度,不仅及时有效全面公开群众关心的问题,也会严格审查信息准确性,保证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安全、规范,不会存在泄露隐私。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我乡明确保密审查责任和程序,建立信息公开时机、范围、方式和防止泄露个人信息的审查制度,切实做到准确性与安全性。同时,安排业务培训,不仅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进一步强调监督保障的重要性,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2022年我乡未发生违反此制度事件,我乡也将继续做好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

工作考核方面,2022年,我乡每季度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逐条逐项完善公开信息,并纳入绩效考核,对未按时提供政务公开内容信息的站所和个人进行谈话,压实主体责任,使工作落到实处。

社会评议方面,按照《太和县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要求,我乡制定了社会评议制度,2022年我乡未发生违反社会评议制度的情况。

责任追究方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要求,我乡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2022年我乡未发生违反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乡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但从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反馈仍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多样,形式单一;二是更新不够及时,主动意识有待加强;三是对于审核流程不够严谨,易出现简单错误。

(二)改进情况

一是对于中央以及省市县发布的政策及时与分管领导进行沟通,根据沟通了解情况制定图画形式来进行政策解读,还可以通过问答形式、音视频形式、媒体报道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进一步提高解读方式的多样性;二是提高各部门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要求各单位人员对于公开内容及时报送至具办人员,由具办人员及时审核公布,对于未及时提交公布内容以及拒不配合的部门,由乡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从而提高实效性以及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对于公布的内容严格执行“三审制”,依法依规严格审核政务公开内容,同时定期进行信息梳理与核查工作,保证信息内容完整规范、不存在涉密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既定流程高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