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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和县管理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和县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3-01-20 16:34 浏览次数:611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www.ovfbx.com/)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和县管理部(下简称:太和县管理部)联系(地址:太和县镜湖中路中国银行二楼,电话:0558-8361678,邮编:2366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太和县管理部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组织,专人负责,紧紧围绕住房公积金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热点,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现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

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和群众最关注的公积金事项,公开政策法规类信息8条、规划计划2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1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5条、住房公积金管理类信息14条等。二是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持续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各类政策解读,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2022年公开各类解读信息8条。三是增强回应关切效果。针对一定时期内社会关注、群众关心或反映比较强烈的住房公积金热点、难点处理事项,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

(二)依申请公开

太和县管理部按要求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各环节的工作流程。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相关申请,无依申请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

太和县管理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年度报告。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建立单位领导亲自抓,专人负责具体落实,建立了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二是持续强化安全培训,增强信息公开安全意识。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太和管理部通过太和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目录日常更新维护工作,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主动创新方式方法,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热点。

(五)监督保障

太和县管理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抓好政务公开问题整改,对照问题清单明细,安排专人进行补充完善,切实做到立行立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太和县管理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内容较少,解读质量不高;三是队伍建设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内部交流制度。加强与相关业务窗口的沟通联系,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完善,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更新发布信息,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按市中心政策发布与解读文件,及时更新政策解读,为公众提供多渠道政策解读专区。三是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学习活动,积极参加集中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