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郭庙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太和县郭庙镇人民政府,电话:0558-8426001,邮编:23664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郭庙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安排,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新成效。2019年,我镇在县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3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要类别包括组织机构类信息、政策文件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统计信息类信息、人事信息类信息、williamhill中国 类信息、应急管理类信息、财政信息、镇村建设类信息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包括微信群、公开栏、集市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的情况:一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太和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是我镇信息公开最主要的形式。凡是应主动公开的信息,都能在网站上作主动的公开,群众可随时登录网站了解相关信息,下载有关资料和表格,大大提高了我镇工作的透明度。二是通过设置政务公开栏、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监督电话等公开信息,听取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0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6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53
5603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还存在着不足之处。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归类还不够规范,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有时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开;二是公开主动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上报公开信息时对新《信息公开条例》中的新要求理解不透,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距离新《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三是各部门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协调不够。
(二)改进情况
一是准确把握新《信息公开条例》基本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的制度化、长效化。结合整改内容,认真梳理栏目,举一反三,及时完整地公开相应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公开规范制度,强化政务公开意识,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能力;三是提高各部门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务公开网站维护的管理,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四是监督保障方面。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及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做好整改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制度保障措施,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郭庙镇2019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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