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网站(//www.ovfbx.com/xxgkAnnualReport/yearReportDetail/?branch_id=54014be15837eedf9b7dd160&year=2022)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中学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和县城关镇观音堂街97号,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62246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公开制度,规范、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及时、安全、有序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校坚持依规依法原则,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新条例》精神,精心组织,明确工作目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太和中学在太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 163 条。信息发布量与质量逐步提高,更新工作序时推进。
(三)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程序发布信息,坚决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技术故障。同时,建立互动回应机制和舆情引导机制,积极回应公众关切,释疑解惑,澄清不实传言,维护政府和学校形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务公开工作平台由专人维护并负责更新工作。
(五)监督保障
1、领导有保障。我校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分管信息工作副校长任组长,信息中心主任、宣传处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构建了机构健全、职责清晰、协同配合、强化管理的组织保障体系。
2、制度有保障。我校建立了高效灵活的信息发布机制,制定了信息发布考评办法,极大地调动了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从制度上保证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能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校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处室政务公开主动性还不够强。下一阶段,我校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质量再提升1、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增加受理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及时解答人民群众所反馈的各类问题。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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