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太和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马集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和县马集镇人民政府,电话:0558-2935309,邮编:2366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马集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向社会公开太和县马集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等,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
按县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通过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推送乡镇动态32条,主动及时进行政务公开各项信息推送。2022年我镇紧紧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切,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照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主要考评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方面内容。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流程,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2022年度发布政策解读9条,解读形式文字与图片结合,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加强我镇社会救助领域、自然资源领域等12个相关领域基层信息公开,梳理栏目分类明确、公开内容要素齐全,让公开内容更加丰富。
(二)依申请公开
我镇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公布申请条件、范围、方式说明,公开受理部门信息(包括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对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2022年度我镇受理一条政府公开申请情况,并及时给予回复公开,目前尚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及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和定期考核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进一步梳理,及时认领事项目录清单,规范化更新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使人民群众更好的行使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突出展示本地本部门政策法规及贯彻落实情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增强信息推送的适用性和及时性。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镇通过太和县人民政府网、内部办公系统、信息公开栏、乡镇党媒云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群众及时准确掌握政府相关政策及工作动态。建立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对公开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梳理并制定完善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
(五)监督保障
我镇落实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测评通报问题和全县政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整改。杜绝涉密信息、敏感信息乱公开,杜绝泄露居民的个人隐私(包括联系电话、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年龄等信息),做到查漏补缺。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反馈的问题清单,及时弥补缺项漏项,补充完善了工作总结、办理制度、公开指南和政策解读等内容,并提供文本下载功能。2022年我镇未发生违反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2022年我镇未发生违反社会评议制度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平台的操作流程熟悉度不够,相关工作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
2、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各个窗口的办事项目与群众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
3.信息公开内容实用性不够。主动公开的信息多数是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及工作动态信息,与群众的需求及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针对不足,本镇通过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加强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系统操作能力,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稳定的信息公开激励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
3.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对党的建设、三农政策、惠农补贴等信息进行及时更新,不断提高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同时,注重群众需求内容的收集、梳理、汇总,并及时做好群众需求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