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太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编制。全文由报告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邮编:236600,电话:0558—861055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经全局职工齐心协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19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1.公开机制更加完善。2019年,县统计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行由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同时,贯彻落实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各股室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公开。
2,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更加健全。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序开展,真正落到实处。完善制度建设,积极公开信息。一是建立并坚决贯彻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要求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三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规定了各科室每月上报信息的时限和数量,确保了网上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
3,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6件,其中信息上报公开42件,统计信息25件,政策解读30件,公开及时,同时形式和内容逐渐规范,为广大群众查找统计信息提供方便。
4,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以书面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内容更新还有不及时现象、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和流程,做到规范有序,严把信息审核关,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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