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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2-31 19:05 浏览次数:316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太和县应急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www.ovfbx.com/xxgkAnnualReport/yearReportDetail/?branch_id=54014be15837eedf9b7dd1ac&year=2022)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的统计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太和县人民中路46号综合楼五楼,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61186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有序进行。

(一)主动公开

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5条,通过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767条。其中,制发负责人政策解读2篇,应急预案4篇,发布预警信息40条,行政处罚17条等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一是规范政策解读。按照政策解读要素,在继续做好负责人解读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用文字解读和图片解读《太和县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同时利用“政风行风”电台直播间解读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合用场所专项整治、冬春救助政策,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让广大群众“愿意看、看得懂、信得过、用得上”。二是主动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应急救援物资招标采购项目情况,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进行常态化公开。及时公开我局2022年度预算、2021年度决算和相关“三公”经费信息。做好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完善我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各分管领导及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分管负责同志-法制分管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三级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可信,杜绝上报虚假信息现象,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

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将平台主要内容设为“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两个专栏,积极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政府网站检查指标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单位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根据应急局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相关信息工作制度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二是落实管理责任。应急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成立应急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各级工作考核和广大社会评议,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在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准确性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股室间配合度不高,不能及时、高效完成信息公开。

2023年,我局将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全面梳理我局政务公开各模块工作,按季度、月份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同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制度,杜绝错敏信息。

二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人员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发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揽全局作用,及时调度完成信息上报;组织各股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政务信息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