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遵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保障,认真扎实工作,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结合我局情况,现将2020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1条,全文电子化达100%。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公众公开。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刊、电视、信息公告栏等形式予以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公开内容上,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群众需求,除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密事项外,所有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与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事项均作为公开的内容。一是公开每月领导接访日程表,畅通信访渠道;二是公开信访受理事项的转办情况;三是公开党务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问题;四是公开信访工作相关其他事宜。
(四)平台建设情况
明确了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机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的监督投诉等。建立单位内容的信息报送、审核、奖励机制,量化考核。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谢树峰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
将《条例》列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深刻领会其实施的重大意义,做到熟知熟会,恰当、使用《条例》。采取多样化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全体干部群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用好《条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条例》的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4
规范性文件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访部门很多内容涉密,不便公开的内容比较多;二是政务公开公布的内容比较简单、形式比较单一;三是信息便民性有待改善,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网站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宣传和线上线下互动,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实现高效、便民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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