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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3-01-18 09:30 浏览次数:591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www.ovfbx.com/)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人民政府信访局联系。(地址:太和县人民中路46号,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62205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22年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信息共7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没有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信息管理。以太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发布平台,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同时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加强监督保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分管领导加强协调具体抓,有关股室明确专人负责抓,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同时,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积极在政府网站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服务。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我局主要职责、信访法律法规等相关信息,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二是利用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信息公开。及时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考核奖惩、人事变动信息、“三公”经费使用等情况,方便党员干部及广大群众了解掌握相关信息。

三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办公场所地点、咨询电话、举报电话,方便民众咨询。结合《信访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大力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海报,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印发《条例》小册子,向社会各界宣传发放,让社会各界了解信访、合理诉求,维护良好信访秩序。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明确一名领导分管、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并对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政府要求公开相关文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重要工作项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定进行,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针对我局存在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及时与各业务科室对接和沟通,不断提高处理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注重公开内容的时效、质量,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扩宽信息来源和渠道,积极接受群众意见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