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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县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时间:2019-07-20 15:05 浏览次数:1440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联系。

地址:太和县健康路2号,邮编:236605

电话:0558-8624640。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18年度,县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县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栏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及时准确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县供销社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按程序审核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多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度,县供销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县供销社没有发生要求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费用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县供销社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县供销社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结合县供销社的工作重点,减少日常工作的信息公开,加大对“三农”服务的有关信息的公开,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健全信息上报、审核,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