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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供销合作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时间:2022-01-17 16:44 浏览次数:350 字体:[ ]


太和县供销合作社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供销合作社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和县镜湖中路137号供销物资大楼三楼,联系电话:0558-2910360,邮编:2366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00件,其中包括领导活动类13件、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0件等等,相较于2020年的公开,公开形式和内容逐渐规范,文字编辑质量有所提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依申请公开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我单位有序管理政府信息,主要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为指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以及更新频率,精确政府信息在政府网站发布栏目,实行信息发布前有专人审核、分管领导再次审核的双重审核办法,确保涉密信息不上传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单位无门户网站,故无平台建设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我单位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要求各股室对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公开,多次召开信息公开推进会,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完善了县供销社政务公开信息的相关制度和办法,规范了政务信息发布的审批流程,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实效性提供了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由于本单位人员结构老化,对政务公开的要求理解不透,与公众的需求和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政务公开的水平有待提高;

2、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会偏少,有待进一步加强。

3、信息文字材料质量较低,如政策解读类信息未深入解读决策的背景和依据研判、起草过程、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4、信息公开条数量偏少等。

针对工作中的不足与差距,我单位将以贯彻执行《条例》为抓手,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以常态化信息公开为着力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基层的需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政务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及问题症结,摸清政务公开工作的真实情况,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二是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如增加图片信息公开等。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如: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班、专题研讨会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