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太和县气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服务型单位建设。
一是及时调整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充分发挥信息公开领导工作小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多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出批示,提出工作要求。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工作督查。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办公室牵头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由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三是及时组织对政务公开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办组织的政务公开系列培训,在培训后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更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并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站标准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0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太和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仍需要进一步提高等。针对这些不足,太和县气象局将紧紧围绕事业发展和公众关切,不断创新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强化制度建设,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公开属性,及时公开信息和更新信息。
二、加强网上互动建设,为老百姓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