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和县城关镇吉祥路,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580296)。
一、总体情况
我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把政务信息上网审核关,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单位始终把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残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单位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相关股室协调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2、规范内容,提高信息质量。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我单位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及时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和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同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凡是涉及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内容外,全部实行公开。
3、强化监督,增强责任意识。我单位严格执行政务舆情回应制度、责任追究制等效能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评、监督评议等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效能意识,工作作风极大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确保残联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4、本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梳理,2020年度共主动公开信息 298条。公开的信息类别:一是残疾人相关政策类信息;二是机关工作动态、工作措施等信息;三是三公经费、预决算类信息;四是本单位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太和县残联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修订依申请公开有关工作制度,从咨询、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和归档六方面对依申请公开进行规范,确保全县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及时。2020年,我单位未收到要求我单位进行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在日常工作中,由办公室主动收集各业务线上产生的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将不宜公开的事项,依法进行存档、保管。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政府网站检查指标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单位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公开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初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学习有关政务信息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要求。二是加强检查与整改。根据第三方测评机构对我会信息公开情况开展网上测评反映的问题,立即加以整改,及时抓好相关内容的更新工作。把信息公开与提升效能相结合。我们把信息公开作为提升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力抓手,只要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法律允许的,我们都做到主动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以监督促进工作的规范、科学、有序。三是完善社会评议制度,针对评议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评议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2020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33.4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县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内容单调,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限,公开的方位和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日常工作。一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要对残疾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扩大公开的范围、领域和程度;二是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1月20日
太和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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