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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时间:2023-01-18 15:48 浏览次数:479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太和县残疾人联合会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和县城关镇吉祥路,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58029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残联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管理,依法主动及时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度、年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重点信息公开等各栏目内容的更新、完善工作,保障社会公众对残疾人工作的知情权,切实履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全年共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单位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县残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一系列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原则、内容、变更、程序、形式、责任等有关事项,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按照新条例要求,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填写政务公开审批单,由分管领导签批后,按程序审核统一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按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推行信息审核实行分级负责制,规范部门网站信息管理,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度,我县残联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按照栏目分类要求,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务公开网站的栏目内容,及时公开工作的动态和重点,对不符合或过期的目录进行撤除,同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充分发挥好政府网站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平时考核范围,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切实加强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和网络安全的责任意识;二是组织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是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推进社会评议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残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部分工作未及时跟进,信息发布和更新频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单位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学习,强化监督指导和业务培训,按时按质完成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