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管理规定,现将太和县城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太和县城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和县健康中路38号,邮编:236600;电话:0558-8627976,邮箱:thcgxx2017@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太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太和县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39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19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并按时限给予回复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县(市、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规范,做到主动及时公开,严把审核关,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该公开的及时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平台建设不断完善,2019年在政府网站共公开信息397条。利用太和城管服务热线8212319进一步强化与市民的沟通交流作用。利用太和城管微信公众平台及时更新发布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方面
制定了《太和县城管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监督,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绩效考核。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
我局定期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学习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并组织人员进行交流讨论,使各部门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注:表中第二十条第(九)项“采购总金额”一栏的单位为“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20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5
13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00
199
1324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3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扩大;二是信息更新速度还需进一步加快;三是信息公开的方式还不够丰富及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重点做好内容的更新、维护,及时把我局的基本情况、工作思路、规章制度及工作动态予以公开。二是持续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全面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积极应对新型互联网工作模式。三是加强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学习借鉴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力争在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上有新的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太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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