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太和调查队2020年政务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认识。2020年,太和调查队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充分认识到信息公开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全年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夯实政务公开的基础工作。
(二)保证信息公开数量。一方面按季度做好常规信息公开工作,对于新出现的应公开信息做到及时更新。另一方面,收集汇总单位各股室信息进行公开,保证相关情况和数据应报尽报。
(三)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信息公开相关内容涉及到所有股室信息,太和调查队通过内部审核把关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数据准确、真实、可靠,不泄漏个人隐私,无敏感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太和调查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部署和县政务公开办安排,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政务公开的频度还须加强,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对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2021年,将按照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和县政务公开办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强化统计调查政务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更好地服务于党政机关和社会公众对统计调查的需求,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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