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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2-01-19 11:53 浏览次数:983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 (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结合我中心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 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 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太和县人民 政府网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 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联系(地址:太和县人民北路剑光城 五楼,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629586)。

一、总体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太和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公开各类信息共计235收到政府部门信箱信件23件,共办结23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为了及时解决民众急难愁盼等问题,我中心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申请人可通过当面申请、邮寄申请、互联网在线平台申请等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原则、内容、变更、程序、形式、责任等有关事项,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增加公开方式,除涉及国家、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等栏目内容,提升规范化、制度化水平2021年县政府采用我单位信息60条,其中配图信息17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查和监督力度严格落实上网信息三审制持续做好保密工作,坚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原则,确保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事件2021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我单位未被群众举报,社会评议良好,没有受到处分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和时效性有待提升;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

改进情况及下一步打算:一是制定年度计划,有计划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以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三是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增加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四是加强对发布信息的监督和审查力度,严格落实上网信息三审制。

六、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政府政务公开办报送工作动态、经验交流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