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太和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网站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和县人民北路剑光城五楼,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62958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信息舆情室办的指导下,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内容,积极做好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接受监督,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领域,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真正做到以制度促进政务公开,以政务公开带动制度建设,规范公开中心政务信息,2022年,太和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公开各类信息共计117条,收到政府部门信箱信件5件,共办结5件。
(二)依申请公开
不断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公布申请条件、范围、方式说明,公开受理部门信息(包括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对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机制,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具办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中心政务公开信息管理水平。按时参加县信息公开办举办的信息公开轮训,认真梳理本单位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对政务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质量。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真实性,根据中心工作重心,找准重点公开内容,及时向公众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建设领域公开的内容、时限、方式等及时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更新,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网站平台建设,按照县政务信息公开办工作要求,结合单位的实际,高标准严要求,对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把审核关,实行“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坚决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确保政务公开信息规范有序运作。
2022年县政府采用我单位信息10条,其中配图信息7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股室,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全力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积极完成评测整改,同时公布在监督保障栏目,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召开政务信息会议,要求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三审制度,规范发布审核流程,为提升中心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做好保障。在2022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我单位未被群众举报,社会评议良好,没有受到处分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更新不及时,群众关注的项目工程未能第一时间公布;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数量较少;三是回应关切不够及时,主动回应性不强。
(二)改进情况或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内容质量。我中心将以项目建设信息为基础,督促单位各股室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收集各类高质量的公开信息,经审核后及时发布。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符合公开权限,确保公开质量。二是提升信息时效。中心办公室将加大对各股室报送信息的审查力度,对政务公开各个栏目公开时间做好时间规定,督促相关股室积极主动落实公开任务,确保公众及时查阅相关信息。三是加强回应关切。及时回应民众关心关切问题,提高政策解读的数量与质量,完善制度保障,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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