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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太和县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0-12-25 10:29 浏览次数:8099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阜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结合阜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在推广应用国家和省、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工作制度化、平台规范化、体系完整化。到2023年底,全市实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同)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编制完善本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信息。

到2021年底,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公开事项清单,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

到2022年底,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将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公开标准,纳入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现常态化公开;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全部开设政务公开专区;基本实现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2023年底,组织对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评估,巩固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和成效。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

1.编制26个试点领域事项标准目录。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的指导。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根据省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的指引目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于2020年11月底前编制本级事项标准目录,并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核。

2.做好其他领域信息公开标准规范工作。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待省直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标准指引编制我省指引目录后,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将有关公开事项纳入公开目录。

3.严格事项标准目录审核。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于2020年12月上旬前,对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报送的事项标准目录进行集中审核,并逐一反馈修改意见,力求编制的目录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反馈意见,于2020年底前完善本级事项标准目录,并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

(二)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制度流程

4.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时要提出公开属性建议;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等字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度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并及时公开清理结果。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5.完善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及时传递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准确解读本地贯彻执行措施;完善政策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运用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公告公示栏、“明白卡”、“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完善回应关切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明确政务舆情回应主体,把握舆情回应标准,不断提升回应实效,尤其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

6.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5号)和《阜阳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立完善县域统一的网络受理平台,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能力;编制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个工作环节,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7.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8.完善考核评议机制。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考核的范围、标准、环节、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利用第三方机构评估、民意调查、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聚焦群众需求,完善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

(三)打造权威好用的公开平台

9.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的统筹应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基层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功能,完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通过“皖事公开”移动专区,精准推送政府信息。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将适时采用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等形式,积极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10.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按照全省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统一标准,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自助办理等服务。

(四)推进办事服务公开与企业群众需求高度契合

11.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信息同源管理、同源发布,办事指南应与本单位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协调一致、动态更新。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主动精准推送政务服务信息,让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五)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12.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序衔接。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williamhill中国 、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在村(社区)设置信息查阅点或配备查阅设备,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六)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创新活动

13.发挥试点单位引领作用。界首市作为省级试点单位,要在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完善工作流程、创新公开方式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率先高质量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为全面提升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供可推广的经验。

14.开展示范区和示范点创建工作。积极争创“安徽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结合我市工作实际,选择颍上县、颍泉区作为市级示范区。各县市区也要选择一批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开发区作为县级示范区和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示范区和示范点要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机制、公开平台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各县市区要积极出台推进示范区、示范点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示范区和示范点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推进职能,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市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对所负责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抓创新,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明确工作机构,配齐必要的专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采用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等方面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宣传交流。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集中展现各领域公开信息及有关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等,并与市、县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对接、信息共享。各县市区要主动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积极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报送稿件。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将跟踪了解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经验交流。

(四)加强监督评价。各县市区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将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考核力度,提高分值比重,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评估,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1.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

              2.市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名单

 

附件1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 

序 号

工作任务

牵头责任单位

主体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1

制定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政府

各县市区政府

2020年11月中旬

2

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的指导。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

2020年11月底

3

编制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核。

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底

4

将其他领域公开事项纳入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2年底

5

对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集中审核,并逐一反馈修改意见。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

2020年12月上旬

6

根据反馈意见,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

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0年底

7

加强对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1年底

8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1年底

9

完善基层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1年底

10

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立完善县域统一的依申请公开网络受理平台。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

2021年底

11

规范基层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1年底

12

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1年底

13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考核评议机制。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1年底

14

县级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功能,完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

2021年底

15

通过“皖事公开”移动专区,精准推送政府信息。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数据资源局

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1年底

16

适时采用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等形式,积极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1年底

17

按照全省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统一标准,在基层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数据资源局

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2年底

18

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信息同源管理、同源发布,办事指南应与本单位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协调一致、动态更新。

市数据资源局

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0年底

19

推行基层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

市数据资源局

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0年底

20

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市数据资源局

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1年底

21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2年底

22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1年底

23

发挥试点单位引领作用,率先高质量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为全面提升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供可推广的经验。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界首市政府

2021年底

24

积极争创“安徽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1年底

25

选择颍上县、颍泉区作为市级示范区,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机制、公开平台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颍上县、颍泉区政府

2021年底

26

选择一批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开发区作为县级示范区和示范点,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机制、公开平台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

2021年底

27

出台推进示范区、示范点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示范区和示范点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

2021年底

28

明确工作机构,配齐必要的专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0年底

29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持续推进

30

采用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等方面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持续推进

31

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集中展现各领域公开信息及有关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等,并与市、县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对接、信息共享。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

2020年底

32

主动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积极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报送稿件。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

持续推进

33

跟踪了解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经验交流。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持续推进

34

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

持续推进

35

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考核力度,提高分值比重,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评估,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

持续推进

 

附件2

 

市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名单

 

市发展改革委(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领域)、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领域)、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市财政局(财政预决算领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社会保险领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领域)、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领域)、市城乡建设局(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市农业农村局(涉农补贴领域)、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市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领域)、市应急局(安全生产、救灾领域)、市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市扶贫局(扶贫领域)、市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市房管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领域)、市城管执法局(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领域)、市税务局(税收管理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