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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和县管理部投诉举报制度
信息来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和县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2-06-02 16:26 浏览次数:1599 字体:[ ]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认为我单位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第三条  我单位受理举报部门为办公室。负责监督举报投诉的受理、登记、调查、督办、答复及归档工作。
    第四条  我局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活动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举报:

) 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 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
    ) 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 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 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  举报投诉可采用来信、来访、电话、电函、网上专栏或口头等形式进行举报投诉。办公室电话:0558-8361678.
    第六条  对群众反映、投诉服务单位或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问题,经受理后,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单位领导审定,在信访规定的时限内作出答复。
    第七条  凡被投诉举报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